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公交焦点>正文
热门新闻
本栏目热门新闻
总公司进行文明城市测评检查总动员
作者:张 勇日期:08-27查看次数:

 

 

      8月26日下午,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在一公司礼堂召开迎接全国文明委测评检查动员会,对总公司迎接全国文明委即将对我市进行的文明城市测评检查工作的各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安排及总动员。总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部门主管、各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及相关负责人与会,会议由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翟长卫主持。

      会议首先由总公司副总经理胡国庆全面传达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军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情况通报暨再动员大会上讲话的三个要点,以及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元和在这次会议上关于文明城市升级测评考察和市四城联创办近期督察所发现问题与整改要求的通报中指出的八个方面的问题。同时,通报了8月15日市交通局、市基投总公司动员会上相关领导的具体工作要求,并向与会人员再次强调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和总体形势。

      胡国庆副总经理在随后的动员中指出:公交作为点多、线长、面广、班型复杂、人员分散的窗口企业,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难度可想而知,责任重大,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文明城市的测评体系所涉及的各个项目、各项指标都是所涉及单位“分内”的考核指标,对落实单位立足自身实际开展创建工作具有的操作性强、结合度高的特点,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和各级干部、职工务必要思想高度重视、责任明确到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领会王军部长“五个精细”的工作要求,即环境管理必须精细、秩序管理必须精细(公交要想办法把公交始发站的排队乘车问题抓起来)、基层工作必须精细、窗口单位管理必须精细、宣传教育必须精细(在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多设置一些宣传橱窗、专栏,以增强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的视觉冲击力和影响力),层层宣传动员、层层责任分解、层层检查落实,落实要到底,管理要到边,打好迎接全国文明委测评检查的攻坚战,坚决不犯低级错误,不给市里抹黑。

 

 

      随后,胡国庆副总经理对总公司迎接文明城市测评检查工作的各项任务及工作安排进行详细分解:

      各单位要加大创文宣传。在办公区、生产区、住宅区利用宣传橱窗、专栏和黑板报等宣传阵地,采取答题竞赛、专题测试等有效形式,普及创建知识,要求在岗职工知晓率达100%。主要公交站牌、候车棚、车身的公益广告宣传干净、整洁、无野广告现象(原创卫内容要进行更换);车载电视的字幕、画面宣传,密度要加大,保证3-5分钟滚动播放一次,扩大公交车报站器语音提示的宣传内容。由总公司选择16条市区主要线路,在车辆报站器上增加“四城联创”宣传语音提示。总公司编辑出版6000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手册》,月底前下发到各基层单位,扩大宣传教育面,提高创建知晓率。

      加大车辆硬件设施的督导检查。所有营运车辆的线路导乘图、票价表、监督电话、乘车规则、严禁“三品”上车提示以及“创文”标语张贴(前或后风挡)应齐全完整,凡出现破损、内容不全的要立即补齐。

      加强创建资料的积累、整理工作。按照“四城联创”资料目录整理要求,各单位要立即建立2006年到2008年的创建资料,完善创建工作过程资料,资料没有或不全的要进行逐项逐条补缺。

      抓好“乘车跟我排”工作。测评期间,我司承担了市区主要路段线路始发站“乘车跟我排”活动的测评任务,在测评期间,各营运公司应组织人员在市区主要公交始发站点,维持乘车秩序,指导乘客排队乘车。

      加强车容车貌、站容站貌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卫生达标。要求在岗职工仪表整洁、着装上岗、文明服务、礼貌待客、操作规范、营运秩序良好。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行周报表制度。从本周开始,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各单位每周五下午4时前将本单位本周内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日常信息报送除外)报送(或电传)总公司“四城联创”办公室,重要工作情况要一事一报。

 

 

      总公司党委书记邹均在总结发言中要求:所有领导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验收工作,充分认识到“四城联创”的艰巨性和系统性,创建工作不进则退,公交人要像这次进行奥运安保工作一样敢于啃硬骨头,有决心,树信心,挑重担,不辱使命。任何工作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决定因素,创建工作也是如此,各基层单位要逐项、逐条地吃透测评标准,抓好责任的明确和工作的落实,使每位员工、每个岗位都成为责任人,要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没有语音条件的司机要多说几句,多讲几遍。第二届城市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在即,我们要结合企业、岗位的工作实际,把创建文明城市,迎接全国文明委测评工作作为公交全面提升自身形象,促进安全服务再上台阶,打造西部一流公交的新契机和新起点,规范自身行为,制止违章违规。同时,要严格奖惩,落实责任,坚决追究。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 【注】 发表评论必需遵守以下条例: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网站热线:029-84626228
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版权所有 - 2008

陕ICP备08000841号